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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013年公报案例精选

发表时间: 2014-09-23 访问次数:14,274

最高法2013年公报案例精选

发布时间: 2014-08-22 12:55:37   作者:陈枝辉   来源:   天同诉讼圈     我要评论( 0)
摘要:

 

 
  本文精选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10则案例加以整理,以供各位同道同行速览了解。涉及对如下民商事法律疑难问题处理的裁判规则:1.夫妻一方擅自转让个人独资企业亦可成立表见代理;2.同一工程款数额分两次诉讼的属于重复起诉应驳回;3.发回重审案件的当事人再就管辖权所提异议应驳回;4.对案外人异议裁定不服应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5.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不应按利害关系人处理;6.关联公司资产、管理及经营混同的应合并破产清算;7.侵权人盗卖投资者股票获取价金应赔偿额计算标准;8.技术合同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有效;9.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账户资产在其破产时取回权处理;10.商品房买受人主张优先权对抗承包人须有充分证据。
 
 
  文 | 天同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主管 陈枝辉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个人独资企业亦可成立表见代理〕
 
  专题:个人独资企业转让—表见代理—夫妻关系—变更登记
 
  案情简介:2003年,袁某将妻子陈某名下个人独资企业采矿厂以2700万元转让给王某,王某为筹措资金,与安某、郭某签订合伙协议并约定了股份比例,其中王某持有35%。2005年,安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