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推出《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试行)》,并于昨日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及官方微信号予以公布。《规定》通过进一步保障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助力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已公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试行)》共二十一条,涵盖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障律师从立案、申请诉讼保全、使用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对案件审判流程执行信息知情权,直至参与案件调解、刑事案件中会见被告人、阅卷权、调查取证、庭审等诉讼各个环节中的权利。除了为律师参加辩护代理等诉讼活动提供便利,还在诉讼以外采用明确规定的形式畅通律师与法官工作联系渠道等,对于律师执业活动中感受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