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拟推荐以下两名符合件的律师参加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营示范班,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9月22日前与兵团律师协会工作人员联系。
一、拟推荐参加培训人员基本情况
许西宁,男,1981年7月26日出生,中共党员,新疆道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青年律师委员会委员。
高阳,男,1986年6月20日生,中共预备党员,新疆新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任石河子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二、推荐参训青年律师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良好社会声誉;
(三)勤勉敬业,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取得突出工作业绩;
(四)具有较强使命感,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自愿奉献律师行业发展;
(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六)出生日期为1981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之间;
(七)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且在律师协会担任职务(师市级律师协会两专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上职务)或当选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八)没有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联系电话: 0991-2800259
兵团律师协会邮箱:btlsxh@163.com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