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签订《对口援疆合作交流协议书》,到内地律师来疆授课和举行专题讲座,再到“百千千工程”……9月18日,记者从新疆律师协会了解到,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各援疆省市律师协会,不断通过各种方式共同助力新疆律师行业发展。
截至目前,新疆律师协会已收到内地多个律师协会扶持发展的基金164万元。几年来,在与内地同行展开多层次、全方位交流合作的同时,新疆律师行业也得到快速发展,并不断创造佳绩。
请进来、走出去促提高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专家巡回讲师团就来到新疆,在乌鲁木齐市举办培训,来自全疆各地的400余名律师参加了培训。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带领下,各援疆省市立即行动,相继与新疆律师协会签订《对口援疆合作交流协议书》。
据介绍,2010年7月,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与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达成《培训交流合作协议》,培训交流合作主要内容为:由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律师前往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进行学习交流。新疆选派的律师在浙江省的食宿、培训费用均由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承担。同时,按照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的邀请,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选派所属业务精湛、授课能力强的律师赴新疆授课。从2010年11月至今,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已有51名各族律师赴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交流学习。
据了解,2011年7月1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正式开通西部律师远程教育培训网,这丰富了我区律师培训教育的途径,不用交费,足不出户,只要通过上网点击,即可收看到众多国内知名法学专家、教授授课视频,如遇到疑难问题,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
据悉,早在第一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召开前,上海市律师协会专门组织专家为新疆律师协会50名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讲授了上海世博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这为我区律师今后更好地备战中国—亚欧博览会提供了法律知识储备。